烘箱安全操作规程

一、烘箱要按照铭牌上所规定的温度范围使用,烘箱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二、烘箱附近不得堆放油盆、油桶、棉纱、布屑等易燃物品,不得在烘箱旁进行洗涤、刮漆和喷漆等工作。

  
三、要防止其他物件落入烘箱底部与电阻丝接触造成短路。

  
四、打开烘箱前,必须先断电。加温过程中操不得离开。

  
五、不得在烘箱内存放物品,如工具,器材零件及油料挥发物。

  
六、经过汽油、煤油、酒精、香蕉水易燃液洗涤过的零件及喷漆过的物品,应在室温下放置15~30分钟,待绝大部分易燃液体挥发后,才能放入烘箱内烘烤,室内应注意通风。

  
七、烘箱在工作时不得进行清洁工作,更不得用汽油擦拭。

  
八、非金属物品放入烘箱内加温,一定要按照工艺规程进行。

  
九、烘箱工作前必须将通风闸门打开,以防爆炸。

  
十、使用前要检查自控装置,指示信号是否灵敏有效,电气线路绝缘是否完好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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