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限制生产、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我国目前建筑物的主要墙体材料仍是实心粘土砖,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红砖”,由于其生产使用历史久远,故有“秦砖”之称。勿庸置疑,实心粘土砖的出现对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起了很大的作用。然而,由于实心粘土砖的生产要挖地取土因此,对土地特别是耕地造成了很大的破坏。一般每年生产l亿块砖就要挖地毁田约100亩。据统计,目前全国有砖厂约12万家,占地600万亩,每年烧砖6000多亿块,毁田占地120多万亩。我市现有砖厂160多家,占地2.2万亩,每年烧砖近20亿块,即使采取了复耕措施也要毁坏耕地近1000亩。目前,我市人均耕地已由解放初期的约4亩,锐减到1.28亩。人口增加,土地减少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市社会、经济全面发展的主要因素。切实保护土地,尤其是保护耕地,已是我们的一项基本国策。

  此外,烧制粘土实心砖由于其设备简陋,工艺落后,既浪费了大量的能源,其排放的烟尘又污染了环境。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后,可大量使用各种工业废渣如:粉煤灰、煤渣等资源生产的各种新型墙体材料。因此,国家为了保护土地、保护环境、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促进社会、经济与科技全面发展,为了全民族的长远利益,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提出了首先在沿海城市和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平坦而肥沃的土地上,冒着浓烟的砖厂旁边,一条条“大河”蜿蜒着伸向远方。大雨过后,这些“大河”便变成黄河,咆哮着,冲刷着河沿——河沿上是玉米、大豆或者其他的农作物——河水退去之后,这些被冲走了根部土壤的农作物便在阳光下慢慢枯萎,死亡。

   ——几年前,这在农村非常普遍。农民在生产出很快就能变成现金的黏土砖的时候,不得不忍受失去他们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土地的痛苦。

   在中国,现在耕地面积9572万公顷(约合14.36亿亩),数量可居世界第4位,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按人口平均的耕地相对数量则较少,只有1.5~2.0亩,而世界人均耕地则为5.5亩。因此,中国可以说是一个土地资源相对贫乏的国家。

   建材工业“十五”规划中曾指出,我国每年生产实心黏土砖近6000亿块,耗用土地约66万亩。真是惊人的数字!按这样的数字计算,不久的将来,我们的农民将无地可种!

面对这样的局面,我们的政府毅然决定进行墙体材料革新,禁止实心黏土砖,切实保护耕地。

   1999年8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从2000年6月1日起,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并根据条件限制其他黏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2000年6月14日建设部、原国家建材局、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大中城市名单的通知》(墙办发[2000]06号),确定了160个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大中城市在2003年6月30日前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目标。

   一场在全国范围内保护耕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战役拉开了序幕。

   2001年、2002年是“禁实”工作的关键,政府相关部门在这段时间内做了大量工作:

2001年6月5日,原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将10个省会城市列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55号),决定在原来确定的160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增加10个省会城市,列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名单中,并要求其他省会城市,最迟在2005年底前实现“禁实”目标。

   2001年9月~10月,原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分成两组,分别对北京等6个省(市、区)、每个省2个市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1年12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出《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明确,自2002年1月1日起,给予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实心黏土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

   2002年3月8日,原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城市的通知》(国经贸厅资源[2002]35号),在对各地禁用实心黏土砖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对170个禁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进行了调整。

   2002年11月14日,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发出《关于调查170个城市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进展情况的通知》(资料[2002]42号),要求对170个城市2002年“禁实”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结。
……
   2003年,是检验“禁实”工作成果的一年。7月10日,根据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墙材革新办公室报送的统计资料,全国170个城市中基本完成“禁实”目标的有139个城市,占82%;未完成的城市31个。 又一年过去了,我们在为我们取得的成绩欣喜的同时,少数地方传来的消息依然让人担心: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109国道上,拉实心黏土砖的车辆依然川流不息;四川省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依然有200多家实心黏土砖生产企业,且都处于基本农田保护范围……

   看着这些,我们不禁要问:禁止实心黏土砖为何这么难?

   在黄土高原上,人们没有发展新型墙材的煤矸石、粉煤灰,也没有可以替代实心黏土砖的石材,他们只有土地,在这里“禁实”似乎只能一句空话;在偏远的农村,无人禁止的情况下,实心黏土砖就是他们的最佳选择;在发展越来越快的小城镇,人们需要越来越多的墙体材料,而新型墙材还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

   在170个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确可以遏止其周边地区实心黏土砖的发展,可农村才是实心黏土砖的产地,实心黏土砖更大的市场在农村、在正在蓬勃发展的小城镇。因此,国家在制定相关政策的时候应该更多地考虑下这些地方,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禁实”。

为了鼓励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替代实心粘土,支持工业废渣综合利用

国务院令第82号、国发「1992」66号、财税字「1995」44号、国发办「1999」198号等文件规定

⒈发展新型墙体的基建、扩建、技改项目。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的政策.

⒉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可列入国家开发银行的基本建设政策性投资项目,可享受政策性贷款。

⒊发展新型墙体材料项目,引进国外先进设备,免征进口设备关税和进口产品增值税。

⒋凡企业利用本企业外的大宗煤矸石、炉渣、粉煤灰作主要原料,生产建材产品的所得,自生产经营之日起,免征所得税5年。

⒌对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炉渣、粉煤灰及其它废渣的建材产品,免征产品增值税。

⒍排渣单位不准以任何名义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收费或变相收费,对利用废渣生产新型墙体的企业,排渣单位应积极给予支持,有条件的还可以给予补贴。

⒎对生产新型墙体材料的企业,可视具体情况减免土地使用税,对生产实心粘土砖企业应征收土地使用税。

⒏对应用新型墙体建造的北方节能住宅,实行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率为0%的政策。

⒐在城市建设中限制使用实心粘土地砖作为框架结构的填充材料,禁止强度等级MU10以下的实心砖在5层以上的建筑中使用。

⒑将发展节能建筑和新型墙材建筑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确保新型墙材建筑每年按一定比例增长。

⒒积极推行按使用面积计算房屋售价。

⒓对使用实心粘土砖在价外加收一定费用,建立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用于墙体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建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

⒔各地从技术改造资金中划拨一定比例用于墙材企业技术改造。

⒕采暧地区要按期达到国家颁布的《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非采暧地区要结合改善建筑物热环境制定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具体规划,并大力组织实施,以此推动新型墙体材料和保温隔热材料发展,促进节能建筑全面推广。

⒖大中城市对节能建筑和新型墙材建筑,可根据当地情况,适当减免城市设施配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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